根据建安《公务接待和商务招待管理规定》,公务用餐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元,商务宴请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元(含酒水)。 A、60,300B、100,400C、150,600D、200,800 发布时间:2025-07-16 11: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