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 申报。
A、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C、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发布时间:2024-10-28 17:21:43
A、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C、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