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 )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 )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发布时间:2025-02-26 15:37:13
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 )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