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 予以开除。
A、贪污贿赂的;
B、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C、纵容、
D、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
发布时间:2024-11-25 16:43:57
A、贪污贿赂的;
B、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C、纵容、
D、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