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于1990年与孙静结婚,1991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主要由李军偿还; B、全部由李军偿还; C、由孙静偿还; D、由李军和孙静共同偿还 发布时间:2025-06-15 09: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