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高处作业吊篮》GB/T19155-2017,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的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 );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安全锁标定期限为( ). A、6个月,6个月B、1年,6个月C、1年,1年D、6个月,1年 发布时间:2024-10-28 21: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