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 )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A、严重事故B、安全事故C、其他事故D、重大事故 发布时间:2024-10-11 16: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