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拒绝签收或无法送达的,高等学校应当在学校网站或者有关媒体上公告处理决定书,公告期为 () 日,公告期届满视为送达。 A、5B、15C、7D、14 发布时间:2025-03-05 09: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