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日陈某与言某合开了一家银河公司,言某未实际缴纳出资。2010年4月20日,银河公司与新月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其厂区建设工程发包给新月公司承建并约定竣工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工程款分期支付。2010年6月8日,陈某与言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言某将享有的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陈某。请问:陈某与言某签订的无偿转让股权协议是否属于赠与合同?为什么?法律依据为何?
2010年4月3日陈某与言某合开了一家银河公司,言某未实际缴纳出资。2010年4月20日,银河公司与新月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其厂区建设工程发包给新月公司承建并约定竣工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工程款分期支付。2010年6月8日,陈某与言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言某将享有的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陈某。请问:陈某与言某签订的无偿转让股权协议是否属于赠与合同?为什么?法律依据为何?
发布时间:2025-06-06 07: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