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正度及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办事处应当依法编制( ),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A、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B、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C、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应急预案D、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29 01: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