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2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写字楼租赁合同,甲公司将该写字楼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租赁期为2x21年7月1日至2x22年6月30日,租赁期前2个月免收租金,后10个月每月收现租金15万元,此外,甲公司承担了本应由乙公司负担的电子灯牌制作安装费3万元。甲公司按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不考虑算他因素,甲公司2x21年度应确认的租金收入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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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9
C、60
D、75
发布时间:2025-05-28 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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