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从1980年开始,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也称“分灶吃饭”)的分权体制,这一体制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中央所属企业的收入、关税收入和中央其他收入作为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中央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企业的流动资金、国防费、中央级的事业费等由中央支出。地方所属企业的收入、盐税、工商所得税和地方其他收入作为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地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流动资金、地方各项事业费及行政费等,由地方财政支出。
(2)各项财政支出,不再由中央归口下达。包干数按照划分收支的范围,以1979年预算收支执行数为基础,经过适当调整后计算确定。
(3)包干比例和补助数额改为原则上五年不变。地方在划定的收支范围内,多收多支,少收少支。
虽然“分灶吃饭”更好地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中央财政的负担重,收支难以平衡,因为没有充分考虑到中央要有适当的集中;财政体制改革先于经济体制改革,这违反了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