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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陈某、胡某、龙某等人因听说唐某在外邀约他人准备对杨某等人进行殴打,商量去找唐某问清楚是否有这回事,为防止问人过程中发生打架,四人作好了打架准备,陈某找了一根铁棒让龙某在唐某寝室外等候,杨某等三人进入604寝室将唐某(当时已经脱下衣服睡觉了)叫起并质问,唐某对此事否认,杨某等人就出了寝室,在门口商量怎么办,陈某提出要打唐某,得到其他人同意,三人又进入唐某寝室对唐某进行殴打,后被唐某同寝室的同学将三人拉开。陈某发觉背上有点凉,就出寝室去看,旁人告诉陈某背上有血,陈某就从龙某手上拿(夺)过铁棒,又再次进寝室,与杨某、胡某等人对唐某又一阵拳打脚踢,并用铁棒打唐某的腿部。这时的唐某掏出匕首朝胡某等人一阵胡乱挥舞,混乱中捅伤胡某、陈某、龙某,其中胡某被捅为重伤。 问:1、唐某的行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2、唐某的行为是否为防卫过当?3、唐某的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杨某、陈某、胡某、龙某等人因听说唐某在外邀约他人准备对杨某等人进行殴打,商量去找唐某问清楚是否有这回事,为防止问人过程中发生打架,四人作好了打架准备,陈某找了一根铁棒让龙某在唐某寝室外等候,杨某等三人进入604寝室将唐某(当时已经脱下衣服睡觉了)叫起并质问,唐某对此事否认,杨某等人就出了寝室,在门口商量怎么办,陈某提出要打唐某,得到其他人同意,三人又进入唐某寝室对唐某进行殴打,后被唐某同寝室的同学将三人拉开。陈某发觉背上有点凉,就出寝室去看,旁人告诉陈某背上有血,陈某就从龙某手上拿(夺)过铁棒,又再次进寝室,与杨某、胡某等人对唐某又一阵拳打脚踢,并用铁棒打唐某的腿部。这时的唐某掏出匕首朝胡某等人一阵胡乱挥舞,混乱中捅伤胡某、陈某、龙某,其中胡某被捅为重伤。 问:1、唐某的行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2、唐某的行为是否为防卫过当?3、唐某的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5-03-27 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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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计分规则】: 本题得分点,每个分项的结论和原因分析各占2分,共12分。答对关键得分点即可获得分数。1、唐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2分)理由:唐某的行为是了使自己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侵害人杨某、陈某、胡某、龙某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因此 属于正当防卫。(2分)2、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是防卫过当。(2分)理由: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杨某等四人实施的行为已构成"行凶",属于严重危及人身案例的暴力犯罪,因此对正在进行行凶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而应是正当防卫。(2分)3、唐某不负刑事责任。(2分)理由: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 0条之规定,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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