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A、
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B、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C、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D、
安全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
发布时间:2025-01-13 11:12:31
A、
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