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生产一方面是自然关系,比如采集、捕猎、性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就是说“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 人是群体动物,所以生产活动一定是人的某种形式的共同活动,然而这种共同活动以什么样的形式进行有是由生产决定的。比如捕猎,是需要人的共同活动才能完成的,人在这里需要合作,但是捕猎活动又决定了人的合作形式,比如都是需要身体强壮的男性,需要用什么样的队形攻击猎物。而到了采集活动中,捕猎中的人的交往方式就不适用了,就会发生改变,以适应新的生产活动。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只要分工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由于分工把人限定在某个特定的活动范围内,而这必然产生某个范围内的特殊利益,而“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形成)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要消除这种“异化”,首先“要使这种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就必须让它把人类的大多数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同时这些人又同现存的有钱的有教养的世界对立,而这两个条件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F)一、简答题:1、如何理解社会现象的两重性,即事实性与价值性?答: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并且永远具有自然性的一面。 但人的活动又与自然界的运动有一个根本的区别,它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一种创造和实现一定价值的活动。但这不是说人类的活动是主观的,完全取决于人的目的。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看,人的活动可以归结为两大任务,一是发现或追求真理,二是创造并实现价值。真理首先是认识论的概念,更多地关联着客观事实,价值首先是生活实践的概念,联系着人的需要、目的和价值观。社会活动过程作为多种活动的综合,作为多种主体、多种力量的动态的博弈过程,服从的是如同“力的平行四边形”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现象作为人的有意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具有主观能动性与客观性的因果关系的统一,也就是价值和事实的统一。社会科学研究必须统一两者。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将事实与价值结合起来,把握社会进步的基本逻辑,是由于他所强调的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物质生产和交往活动,既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事实,又是社会价值的创造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