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会审制度
(1)秋审:是对在押死刑犯进行特别复核的制度。因举行的时间为每年秋季,故曰秋审。
(2)朝审:是对京师刑部狱中在押死囚进行复核的制度。
(3)热审:由大理寺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审录关押在京师各监狱的笞杖罪囚,
轻微犯罪者可减免刑罚或及时释放。因在炎热的季节举行,故称“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