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年第88号)要求,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 A、二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B、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三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D、四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 发布时间:2025-07-02 14: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