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500万元,为担保乙公司债权的实现,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价值500万元的玉石质押给乙公司。2021年10月,甲公司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环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乙公司申报债权之前,环舟律所决定取回玉石,待加工后出售获利。此时,玉石市场价格下降为30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管理人须追加200万元作为担保措施
B、管理人决定取回玉石,应当经法院许可
C、管理人可与乙公司协商支付400万元取回玉石
D、乙公司未获清偿部分只能作为普通债权申报
发布时间:2025-06-02 06: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