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正线、到发线和其它线路及道岔的钢轨探伤周期执行《哈尔滨铁路局防“三折”管理办法》文件规定;B) 探伤仪检查速度:无缝线路地段一般不大于2.5km/h;普通线路及道岔前后和长大桥隧范围地段一般不大于2.0km/h;进入曲线半径小于800m地段一般不大于1.8km/h;焊缝及接头处一般不大于1.0km/h;C) 探伤工区和异地班组应配备超声波探伤试块:标准试块CS-1-5、CSK-1A或IIW试块,对比试块WGT-3试块和阶梯试块,实物对比试块:GTS-60、GTS-60C、GTS-50试块,自然伤损钢轨、焊缝实物对比试块,按规定每月、季对钢轨探伤仪进行性能检测,填写相应记录;D) 探伤试块保养要求:日常使用试块结束后,必须加强管理,首先防止试块受潮锈蚀、碰撞损伤,造成试块不标准,其次将试块基准孔用铝塞防水密封胶封固,基准线、切割槽应采取防锈措施;E) 探伤仪探头配置:应能保证从钢轨踏面上扫查时,声束所能射及部位的危害性缺陷都能被有效探测。要加强对轨头(包括内侧、中部和外侧的核伤)和轨底横向裂纹(核伤)的探测。除使用70°探头的二次波外,可使用一次波探测轨头核伤,同时使用直70°探头探测轨头三角区的伤损; F)探伤仪连续使用时间超过五年或工作小时超过5000小时者报废;达到报废时限但年检时仪器各项指标仍能达标,可适当延长使用年限;仪器年检时,主要技术指标不合格或无法修复的仪器,经工务处组织仪器检修组鉴定后可按规定手续申请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