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开发的新产品必须有足够的市场。金融机构在推出新产品之前,应力求能够对将要开发的新产品的市场需求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以保证新产品进入市场后有相当的销路,为顾客所接受。(2)开发的新产品必须有自己的特色。这种特色主要体现在创新方面:不论是全新,或是换代,还是改进,抑或是仿制的新产品,均应反映出市场需要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特色。只有这样,才能一方面满足顾客的新的需求,另一方面刺激顾客的新的需求。(3)开发新产品,金融机构必须具备足够的能力。由于新产品的开发要耗费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特别是需要一定的技术力量支撑等,因此,金融机构在进行新产品开发时,必须充分考虑自己的能力,做到量力而行。(4)开发的新产品必须与相应顾客层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消费习惯等相适应,以使开发出的金融产品能够较快地为市场及一定的消费群体所接受。(5)开发的新产品必须能够产生效益。对金融机构而言,开发金融产品,必须能够为它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当然,对这种效益的衡量,可能有短期与长期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