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深度报道记者在新闻活动中所面临的社会背景比较复杂,这也是从事深度报道的难点所在。
(1)采访活动中的社会阻力
人类社会是各种关系的总和,从根本上说,任何社会的运行规则都是复杂多样的,大体上说,都具有一定的“双规则""色彩,即在显性的规则之外,还有一套""潜规则""体系。深度报道之“深”,也在于不仅揭示“显规则”下的社会,还要揭示“潜规则”下的社会。由于历史的影响,社会的“潜规则”与“显规则”往往并存,呈现出较突出的“双规则”特征,这就要求记者认真全面地研究文化传统与现实国情,对“潜规则”的存在予以适当的注意。
新闻采编作为一项社会性活动,不可避免会遭遇社会运行中的""双规则",舆论监督类报道尤其如此。只有记者深刻地了解到各个领域存在的“双规则""特别是潜规则",才能在报道中全面了解事实真相,不为表象所迷惑,也才能全面理解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至于解释出现偏差,甚至做出与事实完全相反的解释,也才能在此基础上对未来进行合理的预测,真正实现深度报道的“深"”。
此外,记者的采访行为本身也会受到“潜规则""的影响,对此一定要明辨是非,原则坚定,不能犯错误。(2)采访编播中的外在阻碍
深度报道很多涉及的都是问题报道,在问题报道中,一方的成绩是以另一方的问题为代价的。特别在处理一些揭露性报道时,既得利益一方会拼命阻止对他所产生问题的揭露,处理不当还会造成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深度报道记者在采访活动中常常遭遇以下四种阻碍情况。
①人身伤害
这是最野蛮地阻止新闻采访的方式。记者被打受伤害的例子已经是屡见不鲜。
②地方保护主义
一些地方政府和所属部门,为了保护地方局部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与宣传纪律,利用行政权力干涉、阻挠正常的新闻采访。滥发“土记者证”限制外来采访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一个表现,某些地方置国家法规于不顾,擅自发放自制的记者证,没有地方所发的记者证,即使一个记者持有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制发的“记者证”,有关单位也一律不接受采访。
③恶意诉讼
恶意诉讼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报复""记者的手段。在很多“新闻官司"中,一些被曝光的单位和个人以记者(或媒体)侵害其名誉权、隐私权为由,将媒体和记者告上了法庭,名誉权、隐私权成了一些受访者拒绝采访、逃避舆论监督的挡箭牌,也成了他们对媒体和记者“反咬一口”(恶意诉讼)的锐利武器。
④打招呼
一篇批评报道采访完之后,记者最担心的不是写作,不是主题,而是能否顺利播出。往往在播出之前,被批评的对象会动员所有的社会关系包括媒体上级领导,向媒体打“关系电话",向媒体有关人员进行游说、贿赂甚至施压,直至将报道扼杀在摇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