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10时15分金重模块项目分包单位电建公司员工(即本案原告),在集团三工场100T吊车场地203模块二层格栅平台进行监控设备调试作业时,未认真查看作业下方格栅已被移除留有孔洞,造成掉入孔洞坠落至地面。当时孔洞距离地面高度约3米左右,电建公司员工未佩戴安全带,并且安全帽未紧固帽带,造成头部侧方着地,经附近人员拨打场内120救护车送至大连开发区盛京医院急救。
2020年11月10日10时15分金重模块项目分包单位电建公司员工(即本案原告),在集团三工场100T吊车场地203模块二层格栅平台进行监控设备调试作业时,未认真查看作业下方格栅已被移除留有孔洞,造成掉入孔洞坠落至地面。当时孔洞距离地面高度约3米左右,电建公司员工未佩戴安全带,并且安全帽未紧固帽带,造成头部侧方着地,经附近人员拨打场内120救护车送至大连开发区盛京医院急救。
发布时间:2025-04-04 19: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