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中“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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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中“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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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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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法中【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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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属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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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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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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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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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串通,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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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负有照顾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规定中,负有医疗职责的人不属于该罪规定的“负有照顾职责人员”。( )A.正确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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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